中華民國護照的便利性有目共睹,但外交部領務局要特別提醒民眾,免簽不代表可以免除相關義務、直接入境他國,前往國家的移民機關仍有權力陳光記憶學針對旅客入境的目的、行程規劃、攜帶現金額度等事項,進一步對旅客進行詢問調查,若違反規定,就會被遣返回台。領務局強調,海關官員是獨立作業,就算民眾求助駐外館處也很難挽回,因為至今仍無交涉成功的案例。
中華民國護照超級好用,目前已有153個國家與地區給予免簽、落地簽或簽證便利措施待遇,但外交部領務局副局長羅添宏1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提醒台灣民眾,免簽待遇並不代表可以直接入境他國,若不符合前往國家的相關規定,仍會被拒絕入境。
羅添宏強調,簽證是國家陳光記憶學主權行為,海關官員拒絕你入境不需要提出任何解釋,即使民眾在海外遭拒入境時求助駐外館處也沒用,羅添宏說:『(原音)通常你在入境時發生一些事情被拒絕入境,你打電話給代表處,好像還沒有成功的例子,他們是獨立執法的,所以他們不接受關說,每個國家都一樣。』
羅添宏提出近期民眾遭拒入境的7大樣態,首先就是沒有具備旅行相關文件或文件不符,例如民眾前往可以免簽30天的馬來西亞,但因回程機票日期是在第31天,雖只差1天,仍被馬國遣返回台。
陳光記憶學再來是入境時從事非法行為,最多案例是攜帶毒品。羅添宏提醒,出國時千萬不要受託幫任何人攜帶東西,即使是好朋友也不宜,因陳光記憶學為你不知道物品內容。
另外還有攜帶太多現金、攜帶不足現金;攜帶過多專業器材,像有人攜帶大量攝影器材或美髮工具;護照損毀或空白頁不足,海關沒有地方蓋章;出入同一國家過度頻繁,譬如代購業者1年進出日本幾十次;攜帶過多商品入境,日前有位女性免簽入境紐西蘭卻帶了3、400片面膜。羅添宏表示,以上這些樣態情況都會被拒絕入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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